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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法规 | 2019-02-01 | 阅读量:4320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一

    "十二五”末,随着全省年收入4000元以下农村低收入人口实现整体脱贫,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我省扶贫开发进入到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阶段。2015年底,省委、省政府积极响应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令,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围绕“减少相对贫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组织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两年多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一个不少、一户不落”的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深化脱贫攻坚、推进创新探索,经济薄弱地区面貌显著改善、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省有超过133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现年收入6000元以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占比从58%下降到26%,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高水平全面小康底部稳步抬升、基础更加坚实。我省扶贫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强化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协同,引导社会力量与市场机制助推,探索制度保障与体制机制创新,有效防贫减贫、缓解相对贫困取得一批新的重要经验。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了新的部署。目前,我省脱贫对象进一步向病、残、孤、老、灾等群体集聚,省定重点经济薄弱村如期脱贫难度较大;部分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部分低收入农户住房条件亟待改善;有效防止返贫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创新实践尚处在探索之中,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和制度体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一些地区和部门工作作风不实,部分干部存在畏难和厌战情绪甚至消极腐败等现象。实现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清醒地把握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困难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精准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坚,确保坚决打赢打好脱贫这场对我省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进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强化政策措施、深化创新探索、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重点片区、重点经济薄弱村和重点低收入群体,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政策落实,强化创新探索,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激发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基础,持续增强经济薄弱地区的发展能力,切实提高低收入人口的获得感,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

    全面巩固脱贫成果,有效应对返贫难题,基本建立长效机制。到2020年,确保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000元,稳定实现低收入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8万元;苏北6个重点片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面貌显著改善;12个重点帮扶县(区)分批全部退出。重点片区、重点帮扶县(区)等经济薄弱地区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主要有: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全面解决低收入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问题,村庄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辍学问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低收入人口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全省扶贫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持续深化,贫困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健全,应对和防止返贫机制基本确立,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合理有效衔接,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问题取得积极进展,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和制度框架基本建立。

    (三)工作要求

    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逐户全面排查,落实政策措施,保障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有学上、上得起学;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居住条件,确保住上安全住房。要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避免陷入“福利陷阱”。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对未脱贫低收入人口,明确划分扶贫开发对象和保障兜底对象,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将开发式扶贫作为脱贫基本途径,加强和完善制度性保障扶贫措施,“造血”“输血”协同,强化综合脱贫效应。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保持定力,稳扎稳打,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要合理确定脱贫时序,不赶进度、搞冲刺,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强大动力。以推进思想大解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定不移地深化扶贫领域改革创新。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体谋划、统筹推进,积极拓宽脱贫攻坚思路。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形成行之有效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式和缓解相对贫困体制机制。

    坚持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注重保护和调动基层党委政府和村级党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积极履行责任。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倡导参与式扶贫,更加注重培养低收入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意识,更加注重提高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更加注重引导低收入群众表达自身意愿、维护自身权益。

    二、加强重点片区、重点经济薄弱村和重点低收入群体脱贫攻坚

    (一)强化重点片区整体帮扶。更大力度推进丰县湖西地区、涟沭结合部、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石梁河库区、灌溉总渠以北地区等6个重点片区整体帮扶,健全完善省级联席会议制度,更好发挥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作用,优化整体帮扶规划,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实施一批带动片区整体发展的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关键工程项目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事业短板。对黄桥茅山革命老区继续实施帮扶,巩固提升富民强村三年行动计划成果。

    (二)确保重点经济薄弱村如期脱贫。强化规划引领,建强村级班子,培育特色产业,鼓励各类人才回村创业,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推动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促进省定重点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壮大、低收入群众增收。用足用好各级各类倾斜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挂钩单位优势和驻村干部作用,着力加快省定重点经济薄弱村发展步伐。各有关市县要排定本地的重点经济薄弱村,强化支持,全力推进脱贫。

    (三)加快农村重点低收入群体精准脱贫。对因病致贫农村低收入群体,建立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衔接配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高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农村低收入群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高龄补贴、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政策,及时予以救助。加大基本生活救助、临时救助等力度,积极运用保险手段,着力解决因灾致贫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策衔接和工作配合,做到重点低收入群体“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各有关市县要聚焦本地的重点低收入群体,集中力量帮扶。

    三、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措施

    (一)强化产业扶贫。深入实施产业引领脱贫致富行动,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对低收入农户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培育推广有市场、有品牌、有效益的特色农产品。推进重点帮扶县(区)建设一批优质高效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建成一批扶贫特色产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服务基地。支持每个重点帮扶县(区)建设一个南北挂钩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有条件的重点帮扶县(区)创办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贫产业园。持续推进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大规模推进治水改土,协调推进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黄河故道特色农产品产业带。有关县(区)要统筹使用各级下达的农业产业化资金,重点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和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低收入农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低收入农户提供便利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经济薄弱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广以购代捐扶贫模式,组织开展经济薄弱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加强经济薄弱地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农村物流配送体系、仓储配送中心等建设,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扶贫电商服务平台。研究完善分布式光伏、风电扶贫项目支持政策,发挥带动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等增收脱贫效益。挖掘田园风光、民居村落、传统民俗等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旅游扶贫。加强经济薄弱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让保护生态的经济薄弱地区和低收入农户更多受益。将产业扶贫纳入重点帮扶县(区)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

    (二)深化就业创业扶贫。深入实施就业创业脱贫致富行动。在苏北五市分别打造岗位援助、免费培训、电商创业、扶贫车间、技校培养五大特色就业扶贫示范区。2018-2020年新增帮扶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创业25万人。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100%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更大力度组织开展品牌化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认真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稳定就业。引导各地建设扶贫产业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按照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人数依规给予一定奖励补助。积极购买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岗位补贴政策,按规定托底安置就业困难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和转移就业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加大低收入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较大幅度提高低收入农户劳动力中技能劳动者比例。加大技工院校对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的招生力度,帮助接受正规职业教育。将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全面覆盖到有创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面向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开展全流程创业培训。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引导在创业过程中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入园孵化。积极开展家政对外劳务扶贫,为有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做好出国劳务培训教育、岗位提供、费用减免等服务保障。

    (三)全力保障低收入农户住房安全。根据国家制定的原则,结合实际推广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规范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台账并精准管理,逐户落实政策,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任务。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要求,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加强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严把改造质量关,让群众满意。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农户的资金要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支持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引导鼓励进城入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吸引相对集中居住等,优先保障低收入农户实现住房安全、改善居住条件。

    (四)深化资产收益扶贫。各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用于扶贫的其他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原则上都可选择通过折股量化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强化产业扶贫与资产收益扶贫的有机结合,立足市场需求和资源条件,依托具有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和良好发展预期的产业项目开展资产收益扶贫。精心选择实施主体,依法依约明确扶贫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加强和规范利益联结和收益分配。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搞好已脱贫农户、新增和返贫低收入农户收益分享的动态调整。规范扶贫资产折旧、处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主体解散或破产清算时,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清偿债务后,应优先保障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权益。建立法律顾问扶贫专家库,对本地重要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进行“法律体检”。积极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优化配置集体资源资产,盘活低收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多途径增加财产性收入。

    (五)加强教育扶贫。以义务教育为核心,深入实施教育助力脱贫致富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综合防控机制,确保建档立卡家庭适龄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足额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费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普通高中阶段免学杂费、普通高校本专科阶段免学费等政策。对经济薄弱地区优先安排中央和省级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补助经费,到2020年底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达到省办学标准。优先为经济薄弱地区教学点补充青年教师,鼓励优秀教师到教学点任教。加强经济薄弱地区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建设,为寄宿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在经济薄弱地区优先实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强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建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改善经济薄弱地区乡村教师待遇,落实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政策。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经济薄弱地区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褒奖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加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领雁工程”等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力度,做好经济薄弱地区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素质。优先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建设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和现代化实训基地。

    (六)强化健康扶贫。深入实施健康援助脱贫致富行动。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贴。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提高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由财政资金引导的精准扶贫医疗补充保险。鼓励借鉴无锡等地的做法,因地制宜建立第三方管理的村级医疗互助机制。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加大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的帮扶力度。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实施和完善慢性疾病门诊补偿政策,逐步提高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全面实行低收入人口县域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建立信息化结算平台,自动识别、即时结报。全面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20种大病专项救治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专项救治病种范围。加快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支持地方免费培养农村高职(专科)医学生,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并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后,补充到经济薄弱地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经济薄弱地区可在现有编制总量内通过简化程序公开招聘医技人员,公开招聘时优先考虑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紧缺的专业岗位。全面实施经济薄弱地区县域医联体建设,积极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强对经济薄弱地区慢性病、常见病的防治,开展经济薄弱地区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降低因病致贫风险。对自愿签约的低收入农户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规范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激励机制,做实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经济薄弱地区所有符合政策的目标人群,开展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唐氏综合征免费筛查公共卫生项目。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低收入群众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七)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100%参保登记,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0%由地方政府全部代缴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鼓励各地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通过发放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等,帮助低收入农户家庭高龄、失能老人解决护理之忧。用好国家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相关政策,加快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的设施。加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精准核对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低收入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健全临时救助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以赡养抚养、生产经营、事故赔偿等为重点,开展低收入人口法律帮扶。

    (八)开展低收入残疾人脱贫行动。把低收入残疾人作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积极推动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和自主创业。将家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向三、四级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覆盖延伸,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全面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障各项补贴和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料和托养服务有关政策。逐步推进农村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基层“残疾人之家”建设。提升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对精神和智力障碍残疾人优先给予救助、补贴等政策扶持。办好特殊教育,全面落实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探索开展“送教上门”,让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享受有质量保障的教育。

    (九)开展扶贫扶志行动。加强扶贫扶志教育引导,以县(市、区)为单位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创办“农民夜校”,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通过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低收入群众参与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以及保洁、治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形成正向激励。学习借鉴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总结推广脱贫致富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低收入群众。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发挥村规民约引导约束作用,推广道德评议、“星级评比”等做法,破除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倡导勤俭、孝亲、友善等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加强扶贫领域信用建设,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将其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四、进一步改善经济薄弱地区发展条件 

    (一)大力推进交通扶贫。深入实施基础支撑脱贫致富行动。在经济薄弱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公交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2018-2020年在重点片区安排800公里左右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重点片区镇村公交发展、客运场站建设,着力推进片区重点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及丰县湖西片区济徐高速顺河互通等工程项目建设。基本完成经济薄弱地区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现有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强化上下联动和跨区协作,合理分担建设资金,着力打通苏北经济薄弱地区一批市际、县际干支线“断头路”和“瓶颈路”,提高畅通互联能力。推进苏北铁路、公路、水运、交通枢纽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的苏北综合交通体系。

    (二)大力推进水利扶贫。扎实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尽快实现城乡居民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积极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中小河流治理,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安排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加强经济薄弱地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三)大力推进电力和网络扶贫。实施经济薄弱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行动,提高城乡电力保障均等化水平。到2020年基本实现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光纤宽带网络、4G网络全覆盖,并逐步开展5G网络建设部署。构筑经济薄弱地区民生保障网络系统,优先拓展脱贫急需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探索基于互联网的远程视频系统,开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等。支持低收入农户手机应用,鼓励开发使用有助精准脱贫的移动应用软件、智能终端。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信息化改造,发挥好“益农信息社”作用,促进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创业创新融合,更好服务脱贫攻坚。

    (四)大力推进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推行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厕所革命”,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推进经济薄弱地区乡村绿色生态建设,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植树绿化富民活动。继续开展农村河道轮浚。开展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加快推进经济薄弱村通村组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通行不畅、村民出行不便问题。

    五、加强脱贫攻坚行动支撑保障

    (一)强化财政投入保障。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教育、医疗保障等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在重点帮扶县(区)深入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资源攻坚重点难点。市县要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强化主管部门监督责任,确保扶贫资金尤其是到户到人的资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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